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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律人的职前教育制度

2016年01月27日 07:40:58 来源: 法制日报

  杨小利

司法改革对象通常是制度,但最终必然归结到司法人员的问题。我国2015年12月20日出台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统一职前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作为我们邻邦的韩国,已经在这方面有了丰富的经验,一直实行法曹(或称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同考同训制度。韩国在法律职业人的职前培训方面的做法,能否为我国法律职业人员任职前培训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和借鉴?这正是本文的目的所在。

韩国独特的法曹培养过渡模式

传统上,韩国的法曹(或称法律人,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实行同考同训制度,即申请者在接受大学教育之后,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

然后经过司法研修院为期两年的职前教育后才能取得从业资格。这也就是所谓的“高等法学教育+司法考试+职前研修”模式。

不过,由于韩国对司法考试的申请者没有教育背景、学历的限制(只是相关法律最近增加规定要求申请者要获得35个法律课程的学分),即申请者不论是否大学法律专业毕业,都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则通过一次性考试选拔法曹,之后的司法研修院的学习主要侧重于司法技能的培训。这种考试和培训制度对于选拔和培养“满腹经纶”的职业法律人来说,显然是不够的。因此,在韩国,有关法曹培养制度改革的争论一直在进行中。2007年,韩国通过了《关于法科大学院设置和运营的法律》,对法学教育制度进行改革,设置了属于硕士教育的为期3年的法科大学院。首批法科大学院于2008年开始招生。按照预定方案,法科大学院教育阶段是作为未来律师资格考试之前,申请者所必须经过的前置教育阶段。到2017年律师资格考试将完全取代司法考试。而这样设置的目的在于通过专门的法学教育,实现对未来法曹学识的培养。今后,只有取得律师资格考试的人才能成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转变后的韩国法律人培养模式类似于美国的“法律职业教育+律师资格考试+律师执业经历”模式。在两种模式的“交接地带”,则形成了韩国法律人培养中独特的“过渡模式”,即两种培养模式并存。

具体而言,目前韩国法律人培养途径包括:

第一,通过司法考试并经过两年司法研修院培训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随着法律职业一元化制度的施行,自2013年起,在司法研修院经过两年的见习期,还必须从事一段时间的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之后,才能获得成为法官的资格。第二,本科毕业,经过法科大学院3年的硕士教育并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后,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而司法研修院也随着改革进行了功能上的变化,即由主要培训法官和检察官转变为主要培训律师。

韩国的职前培训机构

韩国唯一从事法曹培训的机构是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下属的司法研修院。司法研修院从1971年成立时起,就在培训和教育未来法律专业人士方面发挥着唯一机构的作用。截至2014年,研修院共培养了一万八千名法律专业人士,其中包括几乎所有的法官、检察官以及绝大多数执业律师。

司法研修院相当于高等法院级别,研修院院长由高等法院院长担任。此外,还有1名副院长和42位专任教授组成。专任教授主要由具有12年以上实践经验的法官和检察官担任,在研修院任教2年或3年后,他们会重新回到法庭或检察机关。研修院还有外部讲师,主要是具备特定领域专门知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大学教授担任。外部讲师随时可以在研修院讲课,主要涉及到民事律师事务、刑事律师事务、专利及税收等专业领域。

司法研修院的课程设置

司法研修院对研修生进行法律专业人士必须的基本工作知识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培训。最初其目标是培训法官和检察官,1997年开始,主要重心已经转移到为构建全球竞争力的律师提供培训和教育。司法研修院采用硕士教育制度,即两年四个学期的课程,积分制,选修一个专业。研修院尤其侧重于对专业和法律职业道德的教育。

一、基本课程设置

第一学期侧重于理论知识的学习,要求受训者学习包括民事审判实践、刑事审判实践、公诉实践和辩护实践四门主要课程,他们学习准备基本的法律文件,如民事和刑事判决书,写起诉书,摘要。

第二学期包括理论学习和实习安排。受训者继续学习第一学期开始的四门主干课程,也学习行政法和侵权法这样的一般法律必修课程。受训者也选择两门专业选修课和一门外国法律课。从第二个学期的第四个月开始,受训者开始院外实践活动。

第三学期为实习。受训者要在法院(2个月)、检察官办公室(2个月)和律所(2个月)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实习。从2004年开始,受训者可以选择全球的律所实习。海外实习代替了上述提到的在律所的实习。

第四学期为回顾和评估。本学期,受训者回顾其在前三学期学到的内容,侧重于其感兴趣的领域。研修学院为受训者提供培训帮助其选择专业领域,并为其提供该领域必备的技能和知识的培训。

二、全球化与信息化背景下的课程设置

为适应以全球化和数字化为特征的21世纪的到来,司法研修院努力扩大了其在计算机和互联网、英语和外国法以及国际法专业的课程。如,开设美国法、德国法、法国法、中国法、日本法和欧盟法等课程,由在这些国家学习过法律的法官和检察官任教。

三、法律职业道德教育

司法研修院非常重视对研修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首先,其提供由来自社会不同角落的授课者教授的法律职业道德课程,以加强法律职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第二,其要求受训者最少承担12小时的社区服务和60小时的法律咨询服务。最后,受训者可通过司法研修院网站的布告栏自愿提供免费的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总体而言,司法研修院的培养目标为:“在司法研修院毕业后,就直接能够履行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的业务水准”。因此,其首先将培养重点放在审判实务教育上,最重要的科目是民事审判实务、刑事审判实务和律师事务等课程。其次,研修院强调写好法律文书的重要性。在研修期间,反复练习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需要书写的各种法律文书,达到符合形式和理论要求。第三,研修院有着优秀的教师团队。从业经验12年以上的优秀法官、检察官组成所属领域最强的讲师阵容,根据主题进行集中实务教育,制作实际案件记录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通过教授的评价形成体系化的授课。

司法研修院职能的转变

随着韩国法曹研修制度的改变,司法研修院的功能也随着发生着变化。以前作为司法研修生的中心,现在逐渐变为法官进修的中心。根据法律职业一元化体制和终生法官制的要求,司法研修院建立了有关法官的进修制度。加强了对有在其他法律界工作经验的新任审判员的培训,并对资深法官进行进修。法官进修具体包括按不同经历、不同领域、不同主题而进行的进修、外语进修和研讨会。

按不同经历进行的进修有:新就任者培训(在其他法律界工作过的新任法官进修、新任法官进修,法务官出身的新任法官进修),职务执行进修(支院院长进修,家庭支院院长进修,高等法院审判员进修、独任审判员、资深法官、地方法院部长审判员进修)。

此外,司法研修院还承担着司法政策研究的工作。对包括司法研修院进修及教育政策在内的司法部的中长期政策进行研究,通过与海内外学术研究机关、团体的交流积累研究成果,以便应用于审判实务的改善工作。基于这些研究成果,为法学专业研究生院进行的法律实务教育提供帮助,并为加强公民对司法的了解开展法律教育。

(作者系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国家法官学院副教授)

【纠错】 [责任编辑: 董小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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