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惠人“榨汁机”在中维权获赔208万
(资料图)
11月11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停止侵犯惠人公司“榨汁机”的相关发明专利权,判令其赔偿惠人公司共二百零八万元人民币。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惠人公司作为“榨汁机”的相关发明专利受权人,其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在本案中,青岛汉尚电器有限公司未经金先生许可,在生产销售的榨汁机中,侵犯了金先生所申请注册的相关发明专利权。
惠人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由韩国人出资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家电生产商。2007年4月,该公司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了有关“榨汁机”的发明专利,并于2011年获得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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